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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介入售电冲击新电改 如何防止电网售电一家独大?

电网介入售电是意料之中

其实,以国网和南网为首的电网要介入售电市场只是早晚的事,对于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电网企业是不可能放弃竞争性售电市场的。

因为,售电侧对于电网来说太重要了。笔者通过查询资料了解到,电网公司*核心的利润来自其20%的工业大用户,特别是冶金、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这四大行业是电力消耗的主要行业,这四大高耗能产业电力的消费量约占整个电力消费量的40%,这些工业大用户贡献的利润占国网利润的60%以上,占南网利润的70%以上。

对于这块在自己嘴里的肉,电网怎么可能要吐出去?同时对于国家电网来说,它有四五十万人的电力营销队伍,如果售电侧不让它参与,这些人怎么办?而这些问题是无解的,所以电网进入售电侧是早晚的事。

虽说《售电办法》对电网公司开展售电业务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其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能从事配电网业务,其竞争性售电业务,要逐步实现由独立的售电公司承担。但事实上,“电网系”售电公司只要做到与电网的独立分开就可以进入市场。

电网介入售电冲击新电改

但问题也是出在这里,国家电网一旦介入售电领域,将会对其他售电公司造成极大冲击。就像踢足球一样,一个人如果即当球员又当裁判,那你让别人怎么和他踢?

一方面,电网在现有的售电市场上占据着垄断地位。电网企业在人才、技术和用户资源方面也都占有**优势。而且,在经济学上也有一个“路径依赖”理论,由于人们长期以来都是从电网直接买电,即使放开售电侧,由于消费惯性,人们更倾向于在电网企业买电。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现在电网在输电和配电这一重要的通道上也占据垄断地位,虽说在《售电办法》中规定,电网要对所有企业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不得干预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但实际过程中难免会有所偏差,一旦电网进入售电领域,很难保证电网不会有一些私心,对所有企业无歧视的公平开放。

所以,在电网企业进入售电领域后,那么其它售电公司,特别是那些民营独立售电公司是很难同电网进行竞争的。

而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打破电网在售电侧的垄断地位,如果民营企业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力,就不能打破电网一家独大的情况,电网巨头杀入售电之后,这块的市场又将被完全垄断。

那么,这次电改的效果就要打一个问号了,甚至9号文可能重蹈5号文的覆辙。(注:9号文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5号文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中的既定目标只完成了一半,改革便戛然而止)

如何防止电网售电一家独大?

在现行规则下,正如厦门大学的林伯强教授所说的,国家电网要成立售电公司是被允许的,同时它的竞争力也是*大的。电网进入售电领域在规则上来说是完全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它也必然会进入售电领域。

那在既有事实面前,我们又该如何防止售电领域出现电网一家独大的情况呢?

或许电信行业的一些措施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在电信行业,一个解决垄断问题的很普遍的措施就是不对称管制。不对称管制是指行业主管部门为调整不对称竞争,扶持弱小经营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而采取的一种过渡性管制手段。不对称管制主要应用于基础产业从垄断向竞争转变时,表现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场支配者的管制较其他企业严格。

一直以来,中国电信是由政府管制的,直到1994年国家为加强电信行业的竞争力,引入了市场机制,于是成立了中国联通。为了提高中国联通的竞争力,于是政府对联通实行一定政策优惠,主要就是对联通和电信的资费实行不对称管制,让联通的资费低于电信从而让联通取得一定市场,形成了一定竞争力,从而打破了中国电信一家独大的情况。

同样在售电领域,我们也可以对电网系售电公司实施不对称管制,以扶持其他系售电公司发展。

首先,比起独立售电公司来说,可以让电网系售电公司承担更多的义务。相比来说,三农和边远地区的售电业务并不赚钱,很多民间的售电公司不愿意承担这块,而我们就可以让电网系售电公司来承担这个托底任务。

其次,也可以对电网系售电公司的资费实施不对称管制。售电侧开放的一个可能结果就是电价下调,通过对电网系售电公司限定其*低价格,让其它售电公司能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从而达到打破垄断的h目的。

当然,不对称管制不可能一直持续而是要逐步取消,等到一些独立售电公司发展起来拥有一定的竞争力就可以取消管制了。等到那个时候,电网垄断售电也就不足以形成,新电改的市场化改革大业才能真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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